所在位置:答疑 - 内容   
"记录日志"子过程有很多交互,应不应该表达出来?
 

第五元素:
问一个关于序列图业务实体和业务工人责任的问题:
下面两图,应该哪个是适合的呢?


第五元素:
因为调用目的是"记录日志",但是子过程有很多交互,应不应该表达出来?如果表达出来,那么感觉表达不了与"记录日志"的"子"的关系。
潘加宇:
之所以困惑是因为抽象级别不对,两个系统之间就一个责任分配"记录日志",其他是下一个抽象级别的具体交互。

潘加宇:
书上第四章有讲啊


第五元素:
嗯嗯,一直有这样的疑惑,现在明白了,我再仔细想想,谢谢潘老师。
再追问一下,这些步骤,是不是应该在用例规约中的路径步骤中去表达呢?
潘加宇: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