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例规约中用贾浅浅黄瓜坑人

第五元素 2022-9-1 13:15

这个跟系统关系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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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属于问题内容,属于回答者补充的背景:

此图摘自《软件方法》第9章的案例一“答题抽奖”的“学员→回答问题”用例的涉众利益部分,《软件方法(下)》pdf版本下载地址:

http://www.umlchina.com/book/softmeth2.pdf

指出错误的读者可以获得纠错奖金红包。

微信公众号链接见http://www.umlchina.com/url/softmeth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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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LChina潘加宇

用例规约中出现了奖品的名称,如“百事可乐罐装330ml”,这个信息背后涉及的人确实是涉众。

既然涉及,就尽量列出来,不宜先入为主排除。经权衡各方面利益之后,认为对目标系统来说此涉众利益重要性较低,可以排到后面,资源有限时不予尊重。当然,即使不尊重,涉众利益也是存在的。

涉众利益可以用“坑人法”思考:

如果我们很讨厌某种奖品的生产厂商负责人,想在“学员→回答问题”用例中搞鬼来微妙地坑他,怎么坑?

系统可以把他公司生产的产品和分数低的题目关联,例如1分的题目抽中它的概率最高,给人造成一种“这个东西低档”的感觉。类似于:二等奖小米手机一部,三等奖华为手机一部。什么也没说,但尽在不言中。

系统也可以在学员性别、评价文字上搞鬼。例如,系统里有一个奖品是“**牌有机黄瓜一根”,然后系统把核心域逻辑设置为:学员姓名明显是女性时(因为没有性别信息),此奖品抽中的概率比其他奖品高5倍。抽中之后,附带的评价文字是贾浅浅的黄瓜诗。如果这样的场景被拍了视频上了抖音传播开来,有机黄瓜厂商负责人就遭殃了(当然,老师及机构负责人也遭殃了)。

如果考虑这样的涉众利益,系统可能需要封装一些相关的核心域逻辑以避免出现损害厂商利益的情况,例如:奖品名称-隐喻-性别-年龄。当然,如果其他涉众利益的排位更高,就只能等系统照顾了排位更高的涉众利益之后,如果还有时间、金钱、人力等资源投入,可以再照顾这样的涉众利益,否则就只好拉倒(最后结果确实如此),寄望于老师设置奖品和评价文字的时候多长点心。

如果这是一个国家级的答题抽奖系统,任何一个小地方考虑不周,都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害,那么,这方面的涉众利益就要付出代价去照顾,系统要封装相应的领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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